警惕误入网络传销违法行为!


“传统传销”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对传销的界定是: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方式,取得加入资格或相应级别,并取得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先加入者靠发展后加入者,从他们交纳费用中获利,收益数额由加入者先后顺序决定;组织者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的费用,而并非真正来自商品营销利润;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纳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来维持运行;组织者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返还参加者高于其所交费用数倍的回报。

相关法规: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文件


“网络传销”违法行为:


网络传销实际就是变相的传统传销行为,目前流行以“远程网络教育”“网络空间”等名目变相进行违法传销活动!


“网络传销”案例:(选自新浪新闻网)


网络传销 花言巧语诱你上钩(新闻调查)

广西北海侦破以“远程教育”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

我国查处贵州全球远程教育网变相传销案件

网络版传销黑幕大起底(组图)

“网上致富”谎言曝光 轻点鼠标就可获利

揭开网上传销犯罪的“神秘”面纱


网络传销的“变种”越来越多,大家一定要认清它的真面目,千万不要参与这种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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