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傳銷」違法行為:
國家工商總局對傳銷的界定是:參加者通過交納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變相交納入門費方式,取得加入資格或相應級別,並取得介紹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先加入者靠發展後加入者,從他們交納費用中獲利,收益數額由加入者先後順序決定;組織者收益主要來自參加者交納的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變相交納的費用,而並非真正來自商品營銷利潤;組織者利用後參加者所交納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來維持運行;組織者承諾在一定時間內返還參加者高於其所交費用數倍的回報。
相關法規: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文件
「網絡傳銷」違法行為:
網絡傳銷實際就是變相的傳統傳銷行為,目前流行以「遠程網絡教育」「網絡空間」等名目變相進行違法傳銷活動!
「網絡傳銷」案例:(選自新浪新聞網)
網絡傳銷
花言巧語誘你上鉤(新聞調查)
廣西北海偵破以「遠程教育」為幌子的網絡傳銷案
我國查處貴州全球遠程教育網變相傳銷案件
網絡版傳銷黑幕大起底(組圖)
「網上致富」謊言曝光
輕點鼠標就可獲利
揭開網上傳銷犯罪的「神秘」面紗
網絡傳銷的「變種」越來越多,大家一定要認清它的真面目,千萬不要參與這種違法犯罪活動。
返回 (編輯:泉源)
|